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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市新能源出租车开始调价!8月20日调价!
时间:2023-09-23 点击次数:853

济南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即将调价

打车计费降低。

18日,济南市发改委、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发《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优化调整的通知》。这次调价降低了回空费调整后为8公里(不含8公里)以上部分只收50%车公里运价。此次调价从8月20日起执行,有效期三年。

济南新能源巡游出租车现有定价标准已于2017年开始执行起步价12元,每公里运费2.2元中,回风费采用梯度收费方式。关闭标准是:6公里到20公里加50%车公里运价;20公里至35公里加100%车公里运价;超过35公里要收125%车公里运价…

此外,出租车计价器收费还有等候费和夜间费。当乘客要求停车等待或道路拥堵导致车辆以低于12kmh的速度行驶时,巡游出租车将开始按小时计费,前5分钟每分钟额外收费0.4元,五分钟每分钟加0.5元。

夜间充电的收费标准是一个、第四季度213,336,000到第二天63,336,000和2、从第三季度的223336万到第二天的53336万,多了15个%车公里运价)夜间费。

这次调价主要是降低返空费和起步价、车公里运价、等待费等不变。8公里(不含8公里)至60公里(含60公里)部分加收50%每公里运费率,超过60公里(不含60公里)部分加收50%每公里运费率可由双方协商确定。

出租车行业的从业人员跟记者算了一笔账在现有的收费标准下,不考虑等待时间长的问题、以夜间为例,计价器收费110元30公里左右,270元60公里。调价后初步测算,30公里行程收费不到100元,约合13元,60公里行程收费60元左右。

此前,从济南西站乘出租车到姚强机场,47公里的冯凭之旅要花费190多元。调价后,从济南西站乘坐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到姚强机场,往返空运费在车公里按运价的50收取%差旅费在150元左右,低了40元左右。

刚刚

济南市发改委网站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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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市新能源巡游出租车

运价优化调整通知

济发改成本〔2023〕251号

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单位:

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结构,维护行业健康持续发展,保障市民出行权益,经市政府同意,现将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优化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回空费降为:8公里(不含8公里)以上部分收费50%车公里运价。

二、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其他收费标准继续按照现行收费政策执行。

一)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基本运价标准:起始运费3公里12元,每公里运费2.2元。

二)停止等待根据乘客 要求或者因道路等客观条件,导致运营时速低于12公里的/小时计费,前5分钟每分钟加0.4元,五分钟每分钟加0.5元。

三)夜间费计费标准:一、第四季度213,336,000到第二天63,336,000和2、从第三季度的223336万到第二天的53336万,多了15个%车公里运价)夜间费。

四)关于使用服务热线电话调度平台叫车:乘客在预约用车时间与用车时间间隔不超过30分钟的情况下,要求即时叫车的,不得收取叫车服务费;乘客预约叫车时间间隔在30分钟以上的车在提前告知乘客的前提下,可以收取5元电召服务费。对使用手机、即时叫车或者通过互联网等互联网手段预约的,根据济南市汽车租赁互联网平台现有规定,不允许收取叫车服务费。

五)如果距离超过60公里,就是长途包车根据乘客 s的要求,可以按计价器收费,也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费用。

六)在载客过程中横穿道路、过桥的费用由乘客承担。

七)在乘客允许的情况下,可以沿途与其他乘客合乘先上车的乘客按其计费标准享受7折优惠,后上车的乘客按其全额计费标准付费。

八)计价器每100米计费一次,最终结算直接四舍五入为0.5元或整元。

三、对于提供特殊个性化服务的出租车,如无障碍出租车,、商务用车、老年人专车实行市场调节价,只允许以电话预约或网上预约的形式提供服务,乘客可自主选择车辆不准喷涂巡游车专用颜色,不准巡游揽客不允许在枢纽站巡游车专用通道候车。

四、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计价器的调整和公示工作,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和明码标价规定,在车辆规定位置张贴巡游出租汽车票价标签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的监督。

五、本通知自2023年8月20日起执行,有效期3年。许可经营区域位于历下区、市中区、槐荫区、天桥区、历城区、济南高新区、市南部山区新能源巡游出租车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是指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,悬挂小型新能源汽车绿色号牌的巡游出租汽车。此前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

纪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纪 南城乡交通局

2023年8月18日

《关于我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(211211)(122122)运价优化调整的通知》政策解读

8月18日,市发改委、市交通局发《关于我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优化调整的通知》(济发改成本〔2023〕251号)新政策主要降低中长途运价,合理降低乘客打车成本。

一、政策背景是什么?

为了方便市民出行,优化我市出租汽车运价结构,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,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、在征求意见等工作的基础上,经市政府同意,市发改委、市交通局发《关于我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优化调整的通知》(济发改成本〔2023〕251号)

二、政策依据是什么?

(《关于公布lt;山东省定价目录gt;的通知》)鲁发改价格〔2020〕1361号)(《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》)211211)

三、主要内容是什么?

一)保持起步价和每公里运费不变。目前起步价12元/3公里、车公里运价2.2元/公里的基本运价标准不变。其他收费标准也继续按照现行收费政策执行。

二)降低中长途的回票价。现行的“620公里的路程要收50%20至35公里部分,每公里运费为100元%超过35公里的部分,每公里运费是125%车公里运价”调整为“8公里(不含8公里)以上部分收费50%车公里运价”运输距离超过60公里的,按照载客定额收费或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。

四、政策如何起草的?

市发展改革委、市交通局召开座谈会,听取NPC代表意见、政协委员、市民代表等各界意见建议,多次与巡游出租车公司合作、出租车行业协会等单位与出租车司机讨论,最终形成《关于我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优化调整的通知》,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。

五、政策实施时间和适用范围?

本通知自2023年8月20日起执行,有效期3年。许可经营区域位于历下区、市中区、槐荫区、天桥区、历城区、济南高新区、市南部山区新能源巡游出租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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